一、别人借钱我给担保了怎么办
若您以担保人身份参与借款,那么您所承担的责任则取决于您与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签署的保证合同所规定的具体条款。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在形式上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
若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方式的选择未做出明确约定或此项约定模糊不清,则应依照一般保证原则来承担保证责任。
若您提供的为一般保证,再依据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主合同纠纷尚未进行审判或是仲裁,并且对债务人的财务资产依法实施强制执行行动后仍然无法解决债务问题之前,您享有权利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须注意,若出现该条款
中所列举的任一情形,您将无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如若您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第六百八十八条,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您作为担保人需根据保证合同的详
细条款以及债务人的履约状况来厘清您所要承担的责任。若当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债务,您很有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我们强烈建议您认真审核保证合同中的每字每句,并在必要之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便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别人借钱我能不能做担保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所规定,保证合同乃旨在保全债权人权益之目的而萌生。也就是说,倘若借款人未按期归还欠款,或者发生了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事由,无疑保证人将有义务偿还欠债或承担相应责任。因此,作为保证人的您有资格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但必须在与债权人(更为常见的是出借人)协商后签订妥帖的保证合同,且此项合同内容须合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您务必要清晰明了保证人所应负担的责任以及需履行的义务,并对各个条款逐一细化,以确保将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纷争得以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