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银行债务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继承人在承受被继承人所遗留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有义务负责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项税收与债务。以此为依据,若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遗留之遗产得以由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便需在所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之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倘若遗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仅以遗产价值为限,偿还超出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愿意承担更多的债务。而当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时,他们便无需背负被继承人的任何债务。因此,对于银行债务的处理方式,应视继承人是否继承了遗产及遗产的价值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是什么
在债务人去世之后,其所背负的债务之被告身份将根据以下几种情形予以确认:
首先,当债务人离世时,其遗产继承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他们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作为限额,替已故的债务人偿还相应的债务;
换言之,这些遗产继承人便成为被告。
其次,若无合法遗产可供偿债,但债务背后有担保人存在的话,则应由担保责任人承担起保证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便是被告。
再者,假如所涉债务属于债务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债务人死后,这笔债务便应该由其配偶来负责清偿,因此,他(她)也会是被告之一。
最后,如果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即无法使用相关财产进行偿债,那么该债务将视为消亡,不再需要有人承担还款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
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和义务
在正常情况之下,当债务人均已离世之后,担保人仍须履行其应负之责任与义务。针对担保事项,主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若属于前者,则必须首先清偿债务人所遗留下来的所有财产,在此基础上仍然不足的话,才可由担保人来承接剩余部分的债务;但如果是后者,那么债权人便拥有直接请求担保人来负担还款责任的权利。关于担保人所需承担之责任范围,则以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担保范围为准。除非担保合同中有其他特别约定,否则在担保人完成了其应尽之责任之后,他将有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索求偿还,但仅限于他们所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总而言之,债务人身亡并不能自动解除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继承人须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税收与债务。若遗产不足以覆盖债务,继承人可仅以遗产为限清偿,除非自愿承担更多。放弃继承则无需背负债务。银行债务处理取决于继承情况及遗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