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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子女可以去追吗

发布时间:2024-09-14  点击:11
债务人死亡子女可以去追吗

一、债务人死亡子女可以去追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仅需按照所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为基准,来负责清偿那些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所需缴纳的税费以及其生前负有的债务。

换言之,继承人必须在此限制条件下,以遗产的总价值为上限,履行相应的清偿责任。

若有遗产价值未能完全覆盖所有应偿债务时,继承人有权决定不对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进行清偿,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主动承担此项义务。

因此,当债务人不幸离世后,其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便可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其生前所欠债务进行追索。

倘若遗产价值无法全额支付债务,子女亦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会继承吗

当债务人离世之后,他的负债并非会自动承继。

然而,倘若该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成功继承到其资产的话,那么这些继承人就必须要在他们所继承的那部分遗产数额之内,承担起这位过世债务人生前所背负的这部分欠债。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继承人仅需以他们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若继承人愿意主动偿还,则不受此限制。而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便无需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因此,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如何处理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继

承状况以及遗产价值进行详细的分析与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仅需按照所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为基准,来负责清偿那些被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所需缴纳的税费以及其生前负有的债务。

换言之,继承人必须在此限制条件下,以遗产的总价值为上限,履行相应的清偿责任。

若有遗产价值未能完全覆盖所有应偿债务时,继承人有权决定不对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进行清偿,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主动承担此项义务。

因此,当债务人不幸离世后,其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便可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其生前所欠债务进行追索。

倘若遗产价值无法全额支付债务,子女亦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