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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

发布时间:2024-01-04  点击:183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债权是基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而产生的,因此对于债务是需要履行的。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债权申报后是否可以撤回

  人民法院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逾期未予更正、补充的成都收账公司,视为撤回申请。对于破产申请的撤回的探讨,笔者拟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撤诉来加以讨论。

  法院认为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

  (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尚未宣告企业破产,尚未处置企业财产;

  (二)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申请人撤回申请;

  (三)撤回申请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利益。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及期限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